乘飛機托運小動物,需提前72小時申請
11月25日下午,旅客萬先生來到南航值機柜臺辦理大連至廣州航班乘機手續(xù),并欲為其隨身攜帶的十分乖巧的一條黑色小寵物狗辦理行李托運,由于不是很了解民用航空小動物運輸?shù)南嚓P(guān)規(guī)定,再加上沒有提前撥打南航服務(wù)熱線電話咨詢,最終萬先生被拒絕登機,只能帶著他的“愛犬”改簽第二天航班。
近幾個月來,這樣的情況發(fā)生頻率高,已成為眾多旅客關(guān)注的熱點。隨著民航服務(wù)不斷完善,隨身攜寵物出行的旅客越來越多,那些可愛的小家伙們也成為部分旅客探親、旅游行程中的好伙伴、開心果。可是,一旦發(fā)生上述情況,不免令旅客及工作人員都感失望,甚至還會因為機票改簽帶來一定的經(jīng)濟損失,可謂“傷心傷財”。
細(xì)看
乘飛機托運小動物,有啥要求?
1動物體形過小或體形過大,或野生動物和具有形態(tài)怪異、易于傷人等特性的動物,不得作為行李運輸。
2旅客欲托運小動物應(yīng)在購買機票時或至少應(yīng)在航班起飛前72小時提出申請,避免無法成行。
3旅客在托運小動物時必須出示縣(區(qū))級以上檢疫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,需要提醒的是這個證明的有效期通常是3-5天,一定要計算好時間。
4每名旅客只可托運一只小動物或一對鳥類動物,一個航班承運的旅客托運活體小動物數(shù)量不得超過三件。
——乘飛機托運小動物,需提前72小時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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