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航規(guī)定充電寶(移動電源)只能帶一個,容量小于100W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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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移動終端的普及,手機不僅再是作為通信工具單一使用,如今已經發(fā)揮著媒介的作用,所以,用戶對手機電池的使用時間也提出更高要求,充電寶(移動電源)也成為出門旅行必帶的工具。
民航規(guī)定充電寶(移動電源)的數(shù)量:只能攜帶一個
民航規(guī)定充電寶(移動電源)的容量:隨身登機攜帶必須小于100Wh。
日前,中國民用航空局本周四在官方網站正式發(fā)布公告,正式明確了旅客可帶充電的能量范圍和數(shù)量,如旅客在乘機時,充電寶不得托運。
民用航空發(fā)布的《關于民航旅客攜帶“充電寶”乘機規(guī)定的公告》(以下簡稱《公告》)中規(guī)定,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,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,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。執(zhí)行的標準是充電寶的額定能量值(Wh)小于100Wh的無需航空公司批準即可登機;額定能量值在100至160Wh的充電寶,登機需經航空公司同意;大于160Wh的不允許登機,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。
根據(jù)Wh與mAh間的換算公式(Wh÷U×1000=mAh)以及日常充電寶5V電壓可得知,乘客隨身攜帶20000mAh以下的充電寶可以登機。
此外,公告還指出,旅客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,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(shù)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,并且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,對于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,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。
民航規(guī)定充電寶(移動電源)只能帶一個,容量小于100Wh